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打行政官司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8-05 12:01) 点击:367 |
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打行政官司? 在下列情况下,您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再行向法院诉讼: ●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、矿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、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; ●您同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的; ●您作为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; ●您作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。 法条提示:《行政复议法》第30条,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88条,《海关法》第64条,《专利法》第41条。 116、法院已受理我的起诉,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还执行吗? 原则上,在诉讼期间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继续执行,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: 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; ●您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,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; ●法律、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。 法条提示:《行政诉讼法》第44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