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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1305200811831846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河北-邢台
  • 手机:15030984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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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打行政官司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8-05 12:01)     点击:367

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打行政官司?

  在下列情况下,您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再行向法院诉讼:

  ●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、矿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、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;

  ●您同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的;

  ●您作为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;

  ●您作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。

  法条提示:《行政复议法》第30条,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88条,《海关法》第64条,《专利法》第41条。

  116、法院已受理我的起诉,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还执行吗?

  原则上,在诉讼期间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继续执行,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:

  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;

  ●您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,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;

  ●法律、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。

  法条提示:《行政诉讼法》第44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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