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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彦立
刘彦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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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1305200811831846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河北-邢台
  • 手机:15030984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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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几天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03 11:25)     点击:688

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几天?

  1、生育医疗费,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;

  2、生育津贴、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,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;

  3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,应当在手术前申办;

  4、男职工假期津贴,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。

  逾期申办的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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